无题--2012年-175*175cm
阳朔渔家--2010年-60.6*72.7cm
倘若油画家能静心研究、学习八大山人与石涛两人之艺术及画论,对创新油画风格必有不可估量之前程与空间。
事实上,单以八大山人和石涛之画面而论,其意象、抽象之因素和手法与西方现代主义之野兽派、表现主义、抽象主义所追求之理念一脉相通,并无差异。石涛认为画从心出,个人对万物形象之认识(请注意:余只用“认识”二字,不用“表现”二字)要“深入物理,曲尽物态”,但创作之形式与画法、技巧,必须“法于何立,立于一画”。
“一画论”之源论,来自道家佛家之哲理;“道”亦可称为“朴”或“太朴”。它是世间一切“有名称”之物体产生的根源,万物之始基,自然之法则。所谓“朴散而成器”,因此“道”和“朴”非具体之物,是“无名”的。“太朴”既非具体之物,也就没有形象,既无法画出,亦就无所谓画法。但画下“一笔”,劈开浑浊,形象开始形成。“太朴”散之。“太朴一散,法立矣。”此乃有点玄但十分深刻之道。形而上之学说。画者是否重视自己的每一笔,可以验证是否笔笔出自于心。艺术境界之高低落差乃在于此。
石涛最后画迹是康熙四十六年(1707年)在扬州画的,因为他在扬州之影响力,后来才产生“扬州八怪”,当年郑燮才15岁。后来郑板桥专攻兰竹,其曰:“石涛善画,盖有万种,兰竹其余事也。板桥专画兰竹,五十余年不画他物,彼务博,我务专,安见专之不如博乎!”“石涛和尚客吾杨十年,见其兰幅极多,亦极妙,学一半,撇一半,未尝全学。非不欲全,实不能全,亦不必全。”郑板桥理解了石涛之绘画精神,其画语录之变化章有曰:“凡事有经必有权,有法必有化。一知其经,即变其权,一知其法,即功于化”,绘画要借古开今,至人无法,有大智大慧者,即要“法度”又能变化,似不守法但自在法度之中,“无法之法”乃是“至法”,即至高无上之法。油画的道理同样如此,模仿大师之用笔用色是毫无意义的。
余有一个亲身经历:几十年前,于乡村劳动,不幸患有肺结核病症。正处国家困难,无营养食品。深夜吐血,垂头丧气、苟延残喘。医师曰:唯有太极拳可救一命。为此登门求拜名武术师王达三师父。两年练功,肺病痊愈。武功高深,掌握运气之绝。出手全身之气灌至指尖而微颤,久而久之其力可顶千斤.........后来返回画室,偶见奇迹!持笔之手,非余之“娇娇病手”,颤动之笔头,内力无穷!自然呈现白石九十老翁之老辣笔韵。此乃余素无限崇拜之事,今日无意插柳柳成荫,天助我也!从此余深信气韵之道,用气之法。人体内在,心灵作用,情感之气,贯通技法,艺术生命与活力自然呈现。
深信:修养——思想与生理,心灵作用,艺术之行为与过程,比艺术之成果——完成之作品,更为重要。画家的生命与魅力,在过程、行为之中,作品只是行动之痕迹而已。油画笔法,必须学习中国笔墨之法理。方可脱尽窠臼,自出手眼。创造西方大师所无之技巧风貌,方为大器已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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